【导读】2月18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春节期间消费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据统计,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类(28件)、餐饮和住宿类(23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1件)、停车服务类(17件)。 未成年人消费问题受关注 春节期间,孩子都会收到压岁钱。但部分未成年人无法独立管理压岁钱,且未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尤其在互联网消费领域,家长未能及时防范未成年...
未成年人消费问题受关注
春节期间,孩子都会收到压岁钱。但部分未成年人无法独立管理压岁钱,且未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尤其在互联网消费领域,家长未能及时防范未成年人互联网消费风险,未成年人消费纠纷增多。不少家长来电反映在不知情下收到扣费信息,源于家中未成年人向网络游戏账号充值、购买盲盒等商品消费。网络图片
案例↓↓
消费者来电反映,其12岁的小孩于2021年2月13日起陆续通过拼多多平台向南宁某公司购买网络游戏点卡,共充值消费8000余元。消费者表示小孩未经监护人同意偷偷使用家长手机支付,其在发现后第一时间通过拼多多客服介入申请退款,平台已经同意但商家态度恶劣、拒绝退款。消费者2月13日来电反映,其12岁小孩自2021年1月17日起陆续向南宁市青秀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网络游戏点卡充值,共充值2300余元。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遭到拒绝。餐饮服务、食品是民生投诉热点
春节期间,市民用餐聚餐需求增大,餐饮服务和食品类消费投诉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主要反映购买后发现食物腐败损坏、食品已过保质期、在外用餐后身体不适、餐饮店的餐具不卫生等问题。网络图片
案例↓↓
消费者2021年2月15日通过南宁市良庆区某百货店购买一瓶花生牛奶饮料,共支付47.5元,在饮用完饮料后才发现商品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12月15日,商品保质期为一年,现已过期,商家拒绝处理。消费者认为商家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赔偿道歉。消费者来电称其在某火锅店吃饭,其倒饮料时发现从店内消毒柜中取出的搪瓷杯未清洗干净,杯子里有卷曲的毛发,认为餐饮店餐具存在卫生问题。影院服务火热引发消费纠纷
春节,电影市场火爆,尤其在今年疫情防控情况稳定下,春节期间迎来了观影热潮,消费增长的同时,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案例↓↓
消费者2021年2月15日通过“淘票票”APP向南宁市宾阳县某影城购买2张电影票,支付55.8元。购票网页上未事先告知影院不可外带食品,待消费者携带饮料到影院后,影院方以禁止外带食品为由拒绝其进场。消费者认为商家态度恶劣,且未提前告知,要求影院方道歉赔偿。消费者2021年2月13日在南宁武鸣区某影城购买电影票,支付65.8元。电影开场后只有声音没有影像,与商家反映后恢复了影像,但无3D立体效果,且佩戴3D眼镜时画面重影,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观影。商家称重影为影片质量问题,不做换场或退款处理。消费者认为商家未能提供合格的影片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节假日停车不按公示标准收费问题突出
节假日市民用车出行多,部分商家未按公示标准进行停车收费,商业停车场春节涨价告示、解释不到位,引发较多投诉。案例↓↓
消费者举报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某广场门口的人行道划线电动车停车位存在乱收费现象。反映2021年2月15日在区域内停放电动车,按收费牌公示标准应支付1元停车费,但管理员以节假日为由强行收费2元。消费者反映晚上在中山路的市政道路泊位停放机动车,收费牌标明收费10元/辆/次,实际收费员收取了停车费20元,且要求消费者现金支付、拒不提供票据。游乐场所服务投诉量上升
春节假期,游乐场也是不少市民消遣的好场所,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案例↓↓
消费者2020年9月向南宁市邕宁区良堤路某儿童乐园购买并充值会员卡,支付100元。商家承诺可使用该卡不限时游玩指定项目8次,现消费者去使用,商家以更换老板为由拒绝提供服务,要求消费者去其他地方进行消费。
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85件,较去年同期减少62.8%。其中,咨询406件,投诉129件,举报50件。
针对春节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目前,南宁12315指挥中心已第一时间登记、分流、转办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春节外出消费时您的权益是否受到侵犯?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编辑/法治君 责编/陈波全 高冰 审阅/易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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