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已经受理女子以死对抗遛狗人案,那么我们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其立案难点呢?谁应当承担责任呢?

玉竹加盟网 2023-06-23 20:50:00

【导读】11月24日,武汉警方已经受理女子以死对抗遛狗人案,称该案为重大疑难案件,那么我们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其立案难点呢?从案件的本身情况来看,这个案子立案难,还是难在证据方面。公安机关从受理到立案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审查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立案标准才可能立案。本案件是公安机关是以寻衅滋事罪受理的,因内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11月24日,武汉警方已经受理女子以死对抗遛狗人案,称该案为重大疑难案件,那么我们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其立案难点呢?



从案件的本身情况来看,这个案子立案难,还是难在证据方面。


公安机关从受理到立案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审查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立案标准才可能立案。本案件是公安机关是以寻衅滋事罪受理的,因内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相关的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了,因为婚姻关系、邻里关系之类引起的纠纷,造成辱骂殴打恐吓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所以,这个案件还需要补充一些关键证据,像是多次辱骂殴打受害人,给受害人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压力的证据,都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入的调查。本案中,相关的视频证据和小区的证人证言比较关键。只要证据符合了刑事立案的标准,本案大概率是可以立案的。是否能立案,还需要公安机关深入小区进行调查取证,我们相信警方会公正执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这起事件引起我们思考的是:谁应当承担责任呢?


我们的街道,特别是物业有没有责任。11月13日凌晨,卢女士从小区住宅32层跳下前,在业主群里留下遗言说,我拿命控告。相关报道也披露,此之前,她在小区被一条没有栓绳的宠物狗追逐后,受到惊吓。在责备狗主人为何不拴绳之后,双方发生冲突,卢女士曾被对方多次围堵侮辱,且多次向街道和物业反映。可见,但凡物业和街道能管理到位,悲剧应该是可以避免的。据卢女士家属发文称,物业方面至今没有人出来承认自己的责任,社区也觉得自己没有责任,施害方也没有人出来道歉?说是要等警察来调查。


首先,是物业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自然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和协助处理。可见,物业对卢女士多次的申诉,有及时反馈、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制止涉事老太不文明遛狗及围堵辱骂卢女士的行为的义务,并有向有关行政部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的义务。


某次,老太太遛狗不牵绳本身就是是违法的。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机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入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疾病传播。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养狗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是违法行为。


第三,遛狗老太太在卢女士坠楼之前,曾多次侮辱谩骂,甚至殴打过卢女士,冲突持续两个月。目前,没有证据能证明老太太的殴打辱骂等行为,是否造成卢女士的自杀,还不能下定论。但是,老太太对卢女士长期围堵辱骂甚至殴打的行为,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是有可能涉嫌寻寻是寻衅滋事罪的。


在网上有人说卢女士这样处理问题不值得,事已至此,个人感觉,再来评价卢女士这样值不值得,已经没有意义了。


提醒大家,我们在生活中要远离一些垃圾人,与不讲理的人讲道理,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愿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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