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京报讯(记者刘洋)6月23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通报一起运毒案。为赚取2万元报酬,19岁男子肖某从中缅边境“带货”进京,经鉴定该货物系冰毒。肖某被提起公诉后,北京三中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为高额报酬,男子贴吧接活“带货”据北京市检三分院介绍,肖某初中毕业后到深圳打工,期间做过服务员、工人、公司销售等。2019年8月5日,他在某贴吧发现一条招工帖,工作内容是“带货”,对方承诺...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6月23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通报一起运毒案。为赚取2万元报酬,19岁男子肖某从中缅边境“带货”进京,经鉴定该货物系冰毒。肖某被提起公诉后,北京三中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为高额报酬,男子贴吧接活“带货”
据北京市检三分院介绍,肖某初中毕业后到深圳打工,期间做过服务员、工人、公司销售等。2019年8月5日,他在某贴吧发现一条招工帖,工作内容是“带货”,对方承诺完成“带货”可获得一万五到两万元的报酬。
肖某将身份证照片发给对方后,乘坐飞机到达昆明。2019年8月11日,根据对方指示,肖某分别乘坐了飞机、火车、公共汽车以及网约车,最后到达中缅边境的一条河边。
肖某在供述中提到,他在河边见到要求“带货”的老板,对方在他的手机中安装了定位软件,并拍下其微信通讯录要求听从指挥。同时,“老板”交给他一个红色塑料袋,内部装有一个边长10公分左右的长形纸盒,让他买点零食和纸盒装在一起带走。
双方交接后,次日凌晨五时许,肖某将纸盒装在双肩包内,按照老板的要求不断换乘私家车到达下一个地点。肖某在供述中称,对方总在临出发前才告诉他目的地,“每天都是天不亮就出发,天黑时找旅馆休息,再换下一个城市。”
同年8月14日,肖某到达河北保定,此时“老板”才发信息称,明日需前往北京。次日下午,肖某进京后被民警控制。
获刑15年,被认定明知是“毒品”
经鉴定,肖某所携带纸盒中有白色粉末,成分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重量为352克。后肖某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提起公诉。
该案庭审时,肖某曾提到,“带货”过程中他已经猜测到,纸盒中可能是毒品。但想到能拿到两万元的报酬,还是决定铤而走险。此外,肖某辩护人做罪轻辩护,认为肖某主观上对所运之物为毒品并不明知。
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肖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肖某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北京市检三分院表示, 针对辩称不知道携带、运输物为毒品的行为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方如果存在一些违反常理的行为表现,比如出现“为获取不等值的高额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站点,在其携带、运输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等情形,如果行为人不能对此做出合理解释,可以认定为其“明知”是毒品。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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