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剖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系列无罪情形(上篇)

玉竹加盟网 2023-06-17 13:51:58

【导读】作者:黄坚明、何国铭我们是长期专注于毒辩研究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已推出一系列毒品案件无罪案例,还将推出一系列毒品命案系列法律文书、毒辩常识系列文章。我们办理了2015年之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重260千克,获无罪释放)、2015年之香港籍吴某涉嫌走私毒品案(“相当于海洛因1.87吨”,案件已撤销,获彻底“无罪释放”)、2017年之台湾籍蔡某被控贩卖、走私冰毒96公斤(蔡某系第一被告人,案...


作者:黄坚明、何国铭


我们是长期专注于毒辩研究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已推出一系列毒品案件无罪案例,还将推出一系列毒品命案系列法律文书、毒辩常识系列文章。我们办理了2015年之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重260千克,获无罪释放)、2015年之香港籍吴某涉嫌走私毒品案(“相当于海洛因1.87吨”,案件已撤销,获彻底“无罪释放”)、2017年之台湾籍蔡某被控贩卖、走私冰毒96公斤(蔡某系第一被告人,案件办理中)、2017年之广州吴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不捕释放)、2017年之周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某高院审理,两人被判死立刑,已被高院裁定发回重审)等经典案例。今天我们将分享剖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系列无罪情形之行为篇与主观篇的专题内容。



第一部分 行为篇


一、行为要件不符,被追诉人存在丢弃毒品的重大嫌疑,但不能据此推定其持有毒品的行为客观存在


不诉案号:郴永检公诉刑不诉〔2019〕12号


不诉理由:马田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举报,赶往现场蹲守,在抓获时,被不起诉人李某某逃跑,把手上的涉毒物品也抛弃了,抓获后在某一小区门前找到一白色塑料袋,涉案毒品包括冰毒和麻古共50克。


不诉案号:匀检公诉刑不诉〔2016〕42号


不诉理由:2016年5月10日14:20分,在公交车站,办案人员将不起诉人李某某抓获。在逃跑、被抓过程中,李某某把红色硬壳黄果树香烟抛弃在路边。后,办案人员发现烟盒内有疑似毒品冰毒共10.6克。


不诉案号:庐检公诉刑不诉〔2015〕35号


不诉理由:禁毒大队办案人员在前进西路红路灯处抓获陈某某,抓获时,在地面查获一包毒品,经过鉴定,重18.33克,检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不诉案号:三检公诉刑不诉〔2015〕3号


不诉理由:某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民警发现陈某与另外一名男子(外号老三,在逃),可疑,抓捕时,两人逃跑,陈某把其携带的3包毒品疑似物仍在地上,后检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64.1343克,还在其驾驶的摩托车上搜出一包晶体块状物品0.82千克,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另外一名男子尚未归案,检察院认为能证明三包毒品是从陈某从扔弃的事实只有证人麦某某的证言,致使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不能以非法持有毒品追究刑事责任。



二、持有毒品是对毒品的现实控制、支配,不包括将来或曾经


不诉案号:茂南检公诉刑不诉〔2018〕9号


不诉理由:吴某某为购买毒品联系潘某某,在潘某某还在运输毒品的过程中被侦查人员所截获,涉案毒品还在潘某某的实际控制之下,双方没有进行实际上的交易,吴某某也没有实际占有、持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该涉案毒品,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不诉案号:泸徐检公诉刑不诉〔2017〕27号


不诉理由:张某某事先约定向方某某购买毒品,在到达约定地点后,被潜伏在小区门口的民警抓获,交易尚未完成,张某某未实质持有毒品,认定张某某持有毒品的证据不足。


不诉案号:施检公诉刑不诉〔2016〕7号


不诉理由:何某某与刘某某约定购买毒品,在刘某某运输毒品到约定地点时被侦查人员抓获,毒品尚未进入交易环节,何某偶并无对涉案毒品有实际的控制、支配权,不能认定何某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被“双套引诱”而持有毒品的行为不应被认为具有非法性


不诉案号:鹿检公诉刑不诉〔2016〕103号


不诉理由:本案举报人员为负案在逃人员,举报线索可疑,毒品交易地点异常,无法排除本案存在“双套引诱”的可能性。故本案不符合起诉的条件。


第二部分 主观篇


一、被追诉人不存在明知系毒品仍帮助他人持有的主观故意


不诉案号:深检刑不诉〔2015〕15号


不诉理由:涉案疑犯是同居男女关系。公安民警抓获了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男疑犯后,在其住所搜查的7包毒品疑似物。但男疑犯涉毒,不等于其同居女友明知男疑犯涉毒,仍蓄意实施了帮助男疑犯持有毒品的结论,更也不能证实女疑犯也实际持有涉案毒品的结论。最后,检察机关对涉案女疑犯作出不诉决定。


不诉案号:宿检刑不诉〔2015〕2号


不诉理由:经本院退回补充侦查认为某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认定的被追诉人张某某明知快递包裹内有毒品,仍然帮何某某领取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张某某做出不起诉。


不诉案号:宁检公诉刑不诉〔2015〕6号


不诉理由: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张某某明知肖某某购买毒品而为其实施帮助,不能排除张某某没有持有毒品的故意的合理怀疑。


不诉案号:南检公诉刑不诉〔2015〕64号


不诉理由:无法证明王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无法排除王某某对毒品来源不知情的合理辩解。



二、不能排除被追诉人系受他人欺骗而持有毒品,实质上其主观上并不知晓涉案物品为毒品,起码无法排除这样的合理怀疑


不诉案号:萝检公诉刑不诉〔2014〕23号


不诉理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认定张某某伙同叶某某驾驶粤LA**小轿车,非法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运往广州,后叶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另案处理,公安机关从粤LA**小轿车后排座位所搜查到的毒品疑似物上未能检测出张某某的指纹,不能排除张某某受叶某某的欺骗而携带毒品。


不诉案号:凯检公诉刑不诉〔2015〕7号


不诉理由:张某是有帮助杨某某持有冰毒的袋子的客观行为,但在案证据能证实张某不明知袋子装有涉案毒品,故张某没有持有毒品的犯罪故意,对张某作不起诉处理。


三、不能以被追诉人对涉案物品的性质存有怀疑为由推断行为人具有持有毒品的主观故意


不诉案号:渝万州检刑不诉〔2015〕26号


不诉理由:根据在案的证据只有幸某某直接指认冰毒为张某某,其他人的证言都是间接证据,且互相矛盾,现有的证据不能得出毒品是张某某所有的唯一结论,认定张某某持有毒品证据不足。



四、受他人欺骗而帮助取快递,主观无持毒故意


不诉案号:宁检公诉刑不诉〔2015〕10号


不诉理由:马某某受马某一的指示,前往某市某某物流中心帮助马某一接收快递,马某某把涉案的消毒柜搬装上车后,在物流中心门前被公安民警抓获,在消毒柜子的闸板上搜查出10小包共计486.171克冰毒,在案证据无法证实马某某对购买和邮寄毒品的事情知情。


不诉案号:北塔检刑不诉〔2018〕12号


不诉理由:刘某某供述称是一个叫做“刚伢子”的人要其取快递的,其不知快递中藏有毒品,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观明知是毒品而仍然持有。


我们将持续深耕毒辩领域,将提供更多毒辩常识供业界参考。你的关注就是我们持续原创、持续进步的最大动力。


上一篇:替人接快递接出了毒品,在日中国留学生被捕

下一篇:男子为他人取快递发现是毒品被判无期,不要做“带货”挣大钱的美梦

免责声明:该文由项目方自行发布,玉竹加盟网仅作为信息展示平台,以上信息不代表玉竹加盟网的观点和立场。市场存风险,投资需谨慎!

我要咨询

 免费咨询微信:yuzhuw666

请填写或选择常见问题

  • 项目很好,请尽快联系我详谈。
  • 请问我所在的地区有加盟商了吗?
  • 我想详细的了加盟流程,请联系我!
  • 留下邮箱,请将详细资料邮件给我
  • 代理/加盟鱼你相伴能得到哪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