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被告人邓某某犯故意伤害罪(酒后打人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被广西柳州市柳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禁止饮酒3年!问题一:为什么邓某某的危害后果那么严重,却被判处缓刑呢?因为受害人是邓某某的亲戚,那天晚上,邓某某酒后与亲戚发生口角,就从路旁捡起一根木棒,打在亲戚的头部、背部和颈部……经司法鉴定,是重伤二级!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
近日,被告人邓某某犯故意伤害罪(酒后打人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被广西柳州市柳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禁止饮酒3年!
问题一:为什么邓某某的危害后果那么严重,却被判处缓刑呢?
因为受害人是邓某某的亲戚,那天晚上,邓某某酒后与亲戚发生口角,就从路旁捡起一根木棒,打在亲戚的头部、背部和颈部……经司法鉴定,是重伤二级!
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可想而知,邓某某亲戚的伤势何其严重!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要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邓某某酒后打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具备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他是生理性醉酒,并不属于病理性醉酒且打人时不知情。
亲戚受到重伤后,原谅、谅解了邓某某,不希望他坐牢。但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没办法申请撤诉。
《刑法》第72条规定,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犯罪情节较重、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可以宣告缓刑。
因此,法院多方考量,这才对邓某某“判三缓三”,加上为期3年的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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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邓某某在缓期考验期内仍然喝酒,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邓某某被判决禁止饮酒3年,实际上是禁止令。
禁止令是配合管制、缓刑执行的一项特别措施,在犯罪行为人虽然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但被认为在某一特定方面具有危险倾向时,基于预防犯罪的需要而给予其特定限制。
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邓某某如违反禁止令,法律后果一是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的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是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则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3次以上违反禁止令;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的危害后果。
相信邓某某会吸取教训,在为期3年的日子里,再也不会端起酒杯,不会沾一滴酒。他虽然被判处缓刑3年,无需坐牢,但也属于犯罪分子,档案上的这一污点是抹不掉的。
他酒后可能会耍酒疯,哪能喝酒呢?干脆遵守法院的这个禁止令,把酒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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