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不翼而飞 山西担炭沟煤矿事故两个月调查无果?谁是幕后保护伞?

玉竹加盟网 2023-06-17 10:58:16

【导读】5月13日,距离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发生的煤矿塌方造成一人死亡的事故,已过去两个多月。按照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二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当天上午,二三里资讯来到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和吕梁市离石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了解该事故的调查情况。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被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1名矿工死亡事实上,早在4月7日的下午就有市民将涉及...


5月13日,距离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发生的煤矿塌方造成一人死亡的事故,已过去两个多月。按照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二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当天上午,二三里资讯来到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和吕梁市离石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了解该事故的调查情况。


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被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致1名矿工死亡


事实上,早在4月7日的下午就有市民将涉及担炭沟煤业的事故的举报材料,实名交给了前述部门的办公室乔姓工作人员,乔姓工作人员表示,此材料已经按程序交给了分管的张副局长,然而,张副局长表示从没看过这份实名举报材料,但表示“有其他人也举报了”。


乔姓工作人员又解释:“可能是工作繁忙,忘记将举报材料按程序上传给领导。”有意思的是,在其办公桌堆放的材料里未能找到4月7日的实名举报材料,乔姓工作人员称:“管理上出现的问题,我们内部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


而对于担炭沟煤业发生的事故调查结果,张副局长反复表示:“记不清什么时候形成调查组”、“不清楚目前调查进展情况”、“不确定有没有发生事故”等。


可是,前述规定里的第八条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不断交流后,张局长表示:“会在5月31日给出调查结论,这需要多部门一起调查沟通,还需要时间。”这个时间节点表明,该事故可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特殊情况下,经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是否有特殊情况,张副局长仍表示:“还需要调查,还需要调查,该煤矿一边生产一边调查”。


离开该部门后,接到139××××3182的电话,语焉不详,吊诡的是,也是这个号码曾在4月22日,在稿件发出后,自称是省纪检委的人与该煤业老板是朋友,询问此事。


随后其在电话里否认自己是纪检委的,但是“有关系”,后拒绝其他采访。


华商报记者 丛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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