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意见》提出,“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这次《意见》中关于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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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意见》提出,“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
这次《意见》中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容,小编先给拎个重点↓↓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特别是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配备
。
各地区制定并实施教师发展提升规划,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显著扩大优秀骨干教师总量;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加快校际均衡发展
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
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科学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从城市、农村等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完善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原则上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应优先进行交流轮岗,各地区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制定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实现县域内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积极探索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见习培养制度。
聚焦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加大“国培计划”实施力度,推动省、市、县、学校开展校长教师全员培训,优化师范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全面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支持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精品课遴选工作,大力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师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加强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专门培训,加大“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等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学校帮扶任教。
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依据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快实施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在2021年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提出,“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该《意见》出台后,就有网友表示:提高待遇才是关键!
还有网友留言:“人才是国家发展的重要部分,人才需要在各个地区发挥作用。人才流失之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会加剧,会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现在终于能切实提出这样的问题,并进行初步的反思,也是一种很好的现象。希望国家要给这些欠发达地区更多资源以及支持,才能让人才愿意留下来。”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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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文,请点击左下角“原文阅读”获得!
来源:教育部官网、新浪微博
投稿邮箱:zhepaijiaoshi@163.com
本期编辑:阿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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