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维持原判

玉竹加盟网 2023-06-15 20:50:01

【导读】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江歌母亲江秋莲获赔696000元(其中侵权损害赔偿496000元,精神损失赔偿200000元)。案情回顾:(以下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案发前几日陈世峰来到江歌与刘鑫的住处与二人产生了争执,案发当日,刘鑫约江歌一同回公寓,但在门口遇到了等候在此的陈世峰...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江歌母亲江秋莲获赔696000元(其中侵权损害赔偿496000元,精神损失赔偿200000元)。


案情回顾:(以下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案发前几日陈世峰来到江歌与刘鑫的住处与二人产生了争执,案发当日,刘鑫约江歌一同回公寓,但在门口遇到了等候在此的陈世峰,刘鑫先行回屋,而江歌却在走廊中被陈世峰刺伤,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案发后两天,江歌的母亲江秋莲披露了陈世峰疑为刘鑫的前男友。


而江歌案最让人寒心的是江歌为自己的闺密丧命,但是换来是闺蜜的冷血无情。刘鑫让江歌一个人在外面应对,而自己却反锁大门,躲在里面,不敢出来,陈世峰在案件爆料是刘鑫递给江歌小刀,让她防卫,江歌在与刘鑫的搏斗中,始终刘鑫没有出来看一眼。最令人气愤的是江歌去世后,江歌母亲因为案情需要,让刘鑫出来配合调查也遭到她的拒绝, 这种人性的自私自利让我们彻底感到寒心。


本案是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侵权纠纷,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失赔偿。


二审法院认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对于刘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法律评判,也契合友爱互助的传统,依法应予维持。


首先,一审判决认定刘鑫与江歌之间形成救助民事法律关系,江歌是施救者,刘鑫是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刘鑫未对江歌尽到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是依据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作出的对案件法律事实的认定。


其次,在救助民事法律关系中,被救助者负有对救助者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既契合我国民法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方向,更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知恩图报优秀美德的内在要求。一审判决依据查明的事实,认定刘鑫对江歌遇害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正确。


再者,一审判决综合全案事实和具体情节,对江歌扶危济困行为的褒奖评析,对刘鑫的背信负义行为予以谴责,是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优秀传统美德的遵循、阐释和弘扬,是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的重要体现,应当予以肯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案江歌遇害本已极其不幸,令人痛惜,由此引发的纠纷更给各方增加了困扰和痛苦,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


综上,刘鑫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青岛中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道德是人们的共识,是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道德是依靠人们的自律性去维护的。道德是人们的共识,是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道德是依靠人们的自律性去维护的。本案刘鑫的行为不仅是道德层面的缺失,因本身危险是刘鑫引起,她对江歌具有法律层面的救助义务,因此对江歌构成侵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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