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苏轼传》全篇翻译及注释。

玉竹加盟网 2023-06-15 09:37:52

【导读】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苏轼,字子瞻,生于宋仁宗景祐二年(1036)腊月十九日卯时,卯时是指太阳冉冉升起的那段时间,早晨5点至7点。仿佛标志了一个古代的文学巨星伴随着朝阳已然诞生。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自1912年民国以前,古代的正史和文章采用农历纪年,所以我们在表达古代人物出生年月日的时候,还是应当农历纪年为主,或者使用年号。【1】古代,人物的字就是别名,是对名字的补充或解释。因为苏轼名字的“...



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


苏轼,字子瞻,生于宋仁宗景祐二年(1036)腊月十九日卯时,卯时是指太阳冉冉升起的那段时间,早晨5点至7点。仿佛标志了一个古代的文学巨星伴随着朝阳已然诞生。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自1912年民国以前,古代的正史和文章采用农历纪年,所以我们在表达古代人物出生年月日的时候,还是应当农历纪年为主,或者使用年号。


【1】古代,人物的字就是别名,是对名字的补充或解释。因为苏轼名字的“轼”是指古代车厢前面用作扶手的横木,《左传·庄公十年》里记载: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瞻是往上或往前看的意思,《尔雅》记载:瞻,视也。所以,苏轼名轼,字子瞻。苏子瞻是苏轼号东坡居士前被人称呼最多的名称。


【2】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眉山县的名字是在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由通义县改称眉山县,是西川路眉州治所。辖区大致相当于今天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作者也想说明一下,因为古代地区在不同朝代、不同皇帝、甚至同一年份都可能有不同的行政区划,沿革的历史极其复杂,我们在阅读历史资料的时候,只需要知道它大概的方位、属于今天哪一个省市基本就足够了。千万不要为了争论具体的地点而产生议论。



生十年,父洵游学四方,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zhé)能语其要。


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苏轼十岁时,父亲苏洵在四方游学,母亲程氏亲自教他读书,每当听到古今的成败得失,苏轼总能说出其中的要害。这里的辄表示往往、总是的意思。


【1】苏洵(1010—1066),苏轼、苏辙父亲,北宋著名文学家。


【2】程氏(1011—1057),眉山富豪程文应之女,生三男三女。



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pāng),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


有一次,母亲程氏读到《后汉书 范滂传》时,不禁发出感慨,苏轼便向母亲问到:“轼儿如果成为范滂一样的人,母亲您觉得怎样?”母亲程氏说:“你能做范滂,我难道不能做范滂的母亲吗?


范滂是东汉桓灵两帝时期的大臣,因弹劾权贵、反贪治腐而受到宦官诬陷,最后郁郁而终。通过这一段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来,苏母既懂得学问,性格也比较豪爽坚毅,对于后来的苏轼影响较大。



比冠(guàn),博通经史,属(zhǔ)文日数千言,好贾谊、陆贽书。既而读《庄子》,叹曰:“吾昔有见,口未能言,今见是书,得吾心矣。


这里的比是指等到...时候,冠是指二十岁。宋仁宗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苏轼年满20岁,就已经精通经传、历史,每天能撰写几千字的文章,并喜欢阅读西汉贾谊、唐朝陆贽的书。注意,这时候,他也与王弗结为了夫妻。


不久后,读到《庄子》时,苏轼感叹的说:我从前有一些见解,总是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现在看到这本书,总算能引起心中的共鸣了。


贾谊是西汉初年著名政论家,苏轼进入仕途初期、二十余岁时,曾撰写《贾谊论》,对贾谊的人格及其悲剧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陆贽是唐朝中期德宗朝著名宰相,《乞校正陆贽奏议进御札子》,希望当朝者能从中学习治国之术。而苏轼与道家的联系,一直以来也常常为人津津乐道。



嘉祐二年,试礼部。方时文磔(zhé)裂诡异之弊胜,主司欧阳修思有以救之,得轼《刑赏忠厚论》,惊喜,欲擢(zhuó)冠(guān)多士,犹疑其客曾巩所为,但置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后以书见修,修语梅圣俞曰:“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


宋仁宗嘉佑元年(1056),苏洵携苏轼苏辙三人离开眉州,五月到达都城东京开封府。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22岁的苏轼参加礼部科举考试。


当时文章支离分裂和诡异奇怪的弊病很严重,欧阳修正思索有什么方法能救治这种弊病,而在见到苏轼撰写的《刑赏忠厚论》后,欧阳修很是惊喜,想将他评为进士第一名,但怀疑是自己的学生曾巩写的,便将苏轼放在了第二名。等到殿试的时候,苏轼又以《春秋》经义策问取得第一,中乙科,进士第二等。


再后来,苏轼携书信拜见欧阳修,欧阳修对梅尧臣说:“我的文章比这个人要逊色一大截啊!”当时听到这话的人都认为欧阳修夸大事实,并不信服。很长时间之后,大家才真正信服了欧阳修的话。这里,苏轼殿试的具体成绩、苏轼为什么后来被人信服,在《宋史》、《东坡先生墓志铭》中都没有明确记载。


需要注意的是,《刑赏忠厚之至论》中尧与皋陶(yáo)对刑法互相制约的例证在当时一度引起了争议,主人公实际上是周公不是尧。《尚书•多方》中周公曰:我惟时其战要囚之,至于再,至于三。乃有不用我降尔命,我乃其大罚殛之!其意思是,我把那些犯罪的人囚押起来,以至于两次、三次,为的是让他们改过自新。以后如再触犯我的法令,我就要严惩他们,甚至处其死罪。作者推测,苏轼在写作时很可能是记错了。



丁母忧。五年,调福昌主簿。欧阳修以才识兼茂,荐之秘阁。试六论,旧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轼始具草,文义粲然。复对制策,入三等。自宋初以来,制策入三等,惟吴育与轼而已。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苏轼考中进士后不久,母亲程氏于眉山病逝,苏轼返回眉州眉山,为母亲守丧。因为古代守丁忧需满二十七个月。因此,25岁的苏轼在嘉祐五年(1060),以进士的身份回京,调任河南府福昌县主簿,因参加制科考试没有赴任。


福昌县是唐高祖武德二年 (619) 改宜阳县置,辖区大致在今天的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与当时的北宋都城开封比较近。


嘉佑六年(1061)8月,欧阳修因苏轼才能见识都比较出色,举荐他进入秘阁,即朝廷藏书的地方。由于当时的人们应试都不打草稿,文章多数写的很一般,但从苏轼开始起草,写出的文章逻辑就很清晰。于是,在参加了朝廷不定期举办的制科考试后,苏轼被列入第三等,因为第一等、第二等是虚设,不授予。所以,《宋史》讲,自从北宋初年以来,制策被列入第三等的,只有吴育和苏轼两个人。


吴育是宋仁宗前期重臣,官至参知政事,比苏轼的辈分还要一些。



除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关中自元昊叛,民贫役重,岐下岁输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经砥柱之险,衙吏踵破家。轼访其利害,为修衙规,使自择水工以时进止,自是害减半。


在古代,授职升职降职都有很多种词语,除的意思是免去旧职务授任新职务。


嘉佑六年(1061)冬天,26岁的苏轼被朝廷重新任命为大理寺评事、凤翔府签书判官。北宋以京官身份到地方州府任判官称之为签判。凤翔府,唐朝肃宗至德二年(757)升凤翔郡置,北宋属秦凤路。辖区大致在今天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关中,历朝历代范围不一,大致指陕西省及其周边地区。李元昊,西夏王朝建立者。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西夏进攻北宋边境、威胁关中,双方在此后经历多次大战。庆历四年(1044),双方签订“庆历和议”。


关中地区自从西夏李元昊叛乱后,百姓贫困、差役繁重,岐山下每年输送到南山的木筏,从渭河进入黄河,往往要经过河流湍急的地方,导致当地的衙吏相继破产。苏轼访察到其中的利弊所在,为衙门修订了新衙规,让衙吏自由选择水工,按时输送木筏,可适当停止,从此损失的利益减少了一半。



治平二年,入判登闻鼓院。英宗自藩邸闻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诰。宰相韩琦曰:“轼之才,远大器也,他日自当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养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进用,然后取而用之,则人人无复异辞矣。今骤用之,则天下之士未必以为然,适足以累(lěi)之也。”


嘉祐八年(1063)农历三月,宋仁宗驾崩,养子赵曙登基,于次年(1064)改元治平,是为宋英宗,宋朝正式进入了中期。


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30岁的苏轼从凤翔府回京担任登闻鼓院判官。宋英宗在做藩王的时候就听闻过苏轼的名声,想依照唐朝的旧例召苏轼进入翰林院,起草诏令,但身旁的宰相韩琦说道:“苏轼的才能,将来必成大器,担当天下大任,关键在于朝廷要合适地培养他,使天下的士人无不敬畏、羡慕且佩服他,都想要朝廷重用他,在这样的情况下,将来召来重用,那天下的人都不会有异议。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突然重用苏轼,天下的士人未必会服气,反而会使得苏轼受到不必要的争议。


这里说要说明,北宋前期的许多宰相都有在翰林院供职的经历,例如李昉、吕蒙正、王旦等,因此韩琦才认为,英宗让30岁的苏轼过早进入翰林不太合适。



英宗曰:"且与修注如何?"琦曰:"记注与制诰为邻,未可遽(jù)授。不若于馆阁中近上贴职与之,且请召试。"英宗曰:"试之未知其能否,如轼有不能邪?"琦犹不可,及试二论,复入三等,得直史馆。轼闻琦语,曰:"公可谓爱人以德矣。


英宗对韩琦说:“姑且给他修注一职如何?”韩琦说:“修注官和知制诰的地位相近,也不可马上授予。不如在馆阁中找一个较靠上的贴职授予他,同时召来考试。”英宗说:“考试不知他能否胜任,像苏轼这样的才子会有不能担任的吗?”韩琦还是不同意,等到了苏轼在考试中撰写了两篇文章后,又被列入第三等,这样才得到了直史馆的职位。苏轼知道了宋英宗和韩琦的这些对话后,感叹道:“韩公是用德行来爱护人的呀。”


馆阁,北宋初沿唐制置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号称三馆。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总为崇文院。端拱元年(988),于崇文院中堂建秘阁,与三馆合称馆阁。掌收藏图籍、编修国史、编校书籍之事。


直史馆,北宋初年置,为馆职之一,任职一至二年,然后委以重任,并可超迁官阶,后亦可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罢去此官。



会洵卒,赙以金帛,辞之,求赠一官,于是赠光禄丞。洵将终,以兄太白早亡,子孙未立,妹嫁杜氏,卒未葬,属(zhǔ)轼。轼既除丧,即葬姑。后官可荫,推与太白曾孙彭。


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苏轼父亲苏洵在京师开封病逝。此前,治平二年(1065),苏轼妻子王弗在开封病逝。于是,苏轼买船运送父亲、妻子灵柩,经大运河转长江,回归故里眉山,葬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今四川省眉山市土地乡苏坟山)。朝廷赐给金帛,苏轼推辞了,希望追赠父亲一个官职,于是赠光禄丞。


当时,苏洵快要去世的时候,因哥哥苏澹苏太白早亡,子孙没有成人,自己的妹妹又嫁给了杜垂裕,现在还未下葬,因此将这件事嘱咐给儿子苏轼。苏轼服丧期满后,马上安葬了姑母。后来,朝廷的重要官员可以让后代得到官职庇荫,苏轼将这个机会让给了苏澹苏太白的曾孙苏彭。


根据苏家族谱,苏彭的曾祖父是苏涣,苏涣是苏洵的二哥,并没有早卒,早卒的是苏澹。因此推测,苏彭过继给了苏澹的后代。



熙宁二年,还朝。王安石执政,素恶(wù)其议论异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欲变科举、兴学校,诏两制、三馆议。


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驾崩,长子赵顼即位,于次年(1068)改元熙宁,是为宋神宗。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为父亲守丧三年的苏轼回到朝廷,时年34岁。当时,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向来厌恶苏轼的政治主见和自己不同,仍然任命苏轼任登闻鼓院判官。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想要改革科举、兴办学校,皇帝下诏让翰林学士、知制诰、史馆、昭文馆和集贤院的官员一同商议。


两制:这里需要说明,在唐宋两朝,翰林学士起草内廷书诏,掌内制。中书舍人及知制诰起草外廷书诏,掌外制,称为两制。


三馆:北宋一朝将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称为三馆,三馆大学士一般由宰相兼任,下属学士、编修等就由其他官吏兼任,凡带馆职者,都是朝廷比较重视的官吏。



轼上议曰: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责实之政,则胥(xū)史皂隶未尝无人,而况于学校贡举乎?虽因今之法,臣以为有余。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责实,则公卿侍从常患无人,而况学校贡举乎?虽复古之制,臣以为不足。夫时有可否,物有废兴,方其所安,虽暴君不能废,及其既厌,虽圣人不能复。故风俗之变,法制随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强而复之,则难为力。


担任直史馆官吏的苏轼上奏折说道: 求得人才的道路,在于了解人;了解人的方法,在于注重实际。假使君主和宰相有了解人的英明,朝廷有注重实际的政策,那么就是小吏衙役中也未尝没有人才,何况学校和科举呢?即使沿用现在的办法,我认为选拔的人才绰绰有余。如果君主和宰相没有知人之明,朝廷不求实,即使在公卿和侍从之臣中也会常常忧虑没有人才,又何况学校和科举呢?即使恢复古代的制度,我以为还是不够。


至于时代有可行与不可行,政事有废除的和兴起的,如果该政策顺应时代,即使是暴君也无法废除,如果该政策不再顺应时代潮流,即使是圣人也无法恢复。所以法律制度是跟随时代的风气、礼节、生活习惯改变的,就好像江河改道,如果强行恢复旧的制度,恐怕这个制度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1】上议,向皇帝报告情况。


【2】胥史,小官吏。《新唐书·牛仙客传》:力士 曰,仙客本胥史,非宰相器。


【3】皂隶,衙门里的差役。



庆历固尝立学矣,至于今日,惟有空名仅存。今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于是,军旅谋于是,又简不率(shuài遵从顺从)教者屏之远方,则无乃徒为纷乱,以患苦天下邪?若乃无大更革,而望有益于时,则与庆历之际何异?


故臣谓今之学校,特可因仍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至于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视祖宗之世,贡举之法,与今为孰精?言语文章,与今为孰优?所得人才,与今为孰多?天下之事,与今为孰办?较此四者之长短,其议决矣。


臣苏轼知道,仁宗皇帝庆历年间,就已经设立了学校,到了今天,仅存空名。现在要改变当今的礼制,更改当今的风俗,又要发动百姓来修建官府,收取百姓的财物来养活游学的士人。在方圆百里之内,设官员、立教师,刑狱之事在这里审判,军事问题在这里讨论,同时要挑选不服从教化的人驱逐到远方去,那岂不是徒然制造纷乱,使天下人愁苦吗?如果不作大的更改,又希望对现在有所裨益,那这样的改革和庆历时代有什么不同?


所以,我认为今天的学校,依然可以沿用先王的旧制度,不在我们这一代废去就足够了。至于科举的办法,实行了一百年,国家的治乱和盛衰,根本不是一个制度所决定。陛下您想象一下,祖宗试行科举的办法,和今天的比起来哪一个更精?以前的言语和文章风格,和今天比哪一个更好?所得到的人才,和今天比哪一个更多?天下的事,和今天比哪一个处理地更得好?把这四点的优劣势进行比较,那就可以做出决断、解决争议了。



今所欲变改不过数端:或曰乡举德行而略文词,或曰专取策论而罢诗赋,或欲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或欲经生不帖墨而考大义,此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愿陛下留意于远者、大者,区区之法何预焉。臣又切有私忧过计者。夫性命之说,自子贡不得闻,而今之学者,耻不言性命,读其文,浩然无当而不可穷;观其貌,超然无著而不可挹(yì),此岂真能然哉!盖中人之性,安于放而乐于诞耳。陛下亦安用之?


苏轼继续说,现在想要改变的不过是这几点:有的人说乡试选拔人才注重德行而忽略文词,有的人说专取策论型文章而忽略诗赋型文章,有的人想兼取名望希望试卷能够不密封,还有些人想要让研究经学的书生不考帖经而去考大义,这些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


请陛下留意在长远的、重大的事情上,这些区区的小事又何相干。我又实在有过于忧虑的方面,那些关于人性天命的说法,从子贡开始就没再听说,而现在治学的人,以不说人性天命为耻,读他们的文章,立意宏大难以追根问底;看这些人的相貌,没有显著的特征加以斟酌,难道这世道应该是这样的吗?苏轼不禁感叹道:或许,人世间的性情,就是安于放纵、喜为怪诞吧。陛下又怎能安心的使用这些人呢?



议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轼议,意释然矣。”即日召见,问:“方今政令得失安在?虽朕过失,指陈可也。”对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纵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镇以安静,待物之来,然后应之。”神宗悚然曰:“卿三言,朕当熟思之。凡在馆阁,皆当为朕深思治乱,无有所隐。”轼退,言于同列。


苏轼的奏议上呈后,神宗觉悟地说道:“我本来怀疑这件事,但看到苏轼的奏议后,心里就清楚了。”当天召见苏轼,向苏轼询问道:“当今政策法令的得失在哪里?即使是我的过失,也可以指出来。”苏轼回答说:“陛下天生就有贤明的智慧,上天赐予文才武功,不用担心自己会有不明察、不勤政、不决断的地方,但需要注意治理事务不能太急躁,不能所有人的话都听进去,提拔官员也不能太快速。臣希望陛下能稳定地来治理国家,等待问题出现,再加以处理。”神宗震惊地说:“你的三句话,我应当仔细地考虑。今后,凡是在馆阁当差的人,都应当为我思考治理问题的办法,不要有所隐瞒。”苏轼退下后,和同僚讲起这件事。



安石不悦,命权开封府推官,将困之以事。轼决断精敏,声闻益远。会上元敕府市浙灯,且令损价。轼疏言:“陛下岂以灯为悦?此不过以奉二宫之欢耳。然百姓不可户晓,皆谓以耳目不急之玩,夺其口体必用之资。此事至小,体则甚大,愿追还前命。”即诏罢之。


知道这件事后的王安石很不高兴,将苏轼调任为开封府推官,想要用繁忙的事务来困主苏轼。但苏轼处事机敏,名声传得更远。正逢元宵节,开封府下令购买浙江的灯彩,且命令要降低价格。苏轼上疏说:“陛下难道喜欢灯彩吗?这不过是奉承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而已。臣认为,百姓不能每家都买,如果去购买不急用的这些灯彩,反而会夺去他们衣食所必需的钱财。这件事看起来极小,但关系很大,希望您能追回成命。”之后,皇帝下诏,准许了苏轼这一提议。


【1】推官,宋朝三司各部设一员,主管各案公事。开封府亦设左、右推官各一员,分日轮流审判案件。


【2】上元,农历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也叫元宵节。


【3】二宫,太皇太后与皇太后,在当时指宋仁宗曹皇后和宋英宗高皇后,出自苏轼《谏买浙灯状》。



时安石创行新法,轼上书论其不便,曰: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人主之所恃(shì)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灯之有膏,鱼之有水,农夫之有田,商贾之有财。失之则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愎bi)自用而不危者。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悦矣。


当时王安石正推行新法,苏轼上书论新法不利,说:我所想说的,三段话而已。请求陛下维系人心,尊重风俗,保存法纪。


接下来,第一段,维系人心。苏轼说:君主所依靠的是人心,正像树有根,灯有油,鱼有水,农夫有田,商人有钱。失去了就会灭亡,这是必然的道理。从古到今,没有说与民休息的不能安定,刚愎自用而不遇到危险的。想必陛下也知道百姓对新法的不满了。



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今陛下不以财用付三司,无故又创制置三司条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于内,使者四十余辈,分行营干于外。夫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余辈,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以万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财,论说百端,喧传万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何恤于人言。”操网罟(gǔ)而入江湖,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网罟而人自信。驱鹰犬而赴林薮(sǒu),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故臣以为欲消谗慝(tè)而召和气,则莫若罢条例司。


从太祖皇帝以来,管理财政的只是三司。现在陛下不把财政权利交付给三司,无故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用六七个青年人,日夜在里面讨论研究,又派出四十多人,分头外出办事。在臣看来,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求利的名义;六七个青年人和四十多个派出人员,是求利的工具。这样一来,声势很大,百姓感到惊讶和疑虑;创立的法令新奇,差吏感到畏惧和疑惑。如果用皇帝的身份来谋求财利,用天子的宰相来管理财务,难免会让万民议论纷纷,但面对这样的议论情况,朝廷却置之不顾,还说:“我没有干过这些事,何必顾虑别人议论呢。这样的行为就像拿着鱼网到江湖去,对人说“我不是捕鱼的”,不如丢掉鱼网,人们自然相信你。就像赶着鹰和狗进入山林,对人说“我不是打猎的”,不如放掉鹰和狗,野兽自然安静了。所以我以为,要消除谗言和奸邪,使朝廷上下和气,就需要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


【1】三司:北宋置,通管盐铁、度支、户部,掌邦国财用大计。有使、副使、判官、三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等,神宗元丰改制废。


【2】制置三司条例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志在革除宿弊,更立新法,以开财利之源。熙宁三年,罢归中书省。


【3】慝:tè,灾害、奸邪。



今君臣宵旰(xiāo gàn),几一年矣,而富国之功,茫如捕风,徒闻内帑( tǎng)出数百万缗(mín),祠部度五千余人耳。以此为术,其谁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难。汴水浊流,自生民以来,不以种稻。今欲陂(bēi)而清之,万顷之稻,必用千顷之陂,一岁一淤,三岁而满矣。陛下遂信其说,即使相视地形,所在凿空,访寻水利,妄庸轻剽,率(shuài)意争言。官司虽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视可否。若非灼然难行,必须且为兴役。官吏苟且顺从,真谓陛下有意兴作,上糜帑( tǎng)廪(lǐn),下夺农时。堤防一开,水失故道,虽食议者之肉,何补于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为此哉?


现在君臣都日夜忙碌,连吃饭的时间都延迟,这样的状态几乎一年了,而使国家富裕的功绩,还迷茫地像捕风一样,只听说内府拿出几百万缗钱,祠部给僧侣度牒五千多人,用这些手段作为富国的办法,谁不能做呢?这里需要说明,唐宋时期以高价出售度牒,增加财政收入,获得度碟的僧侣可以免税。


而真正实行的事情,路人都知道其中的困难。例如汴河的水很混浊,从当地有百姓以来,就没有在这里种水稻的。现在,朝廷想建池塘使水变清,一万顷的稻田,一定要用一千顷的池塘,一年堵塞一次,三年池塘就被填满。陛下就相信这种说法,即使考察地形,寻求水利,还是有狂妄轻浮的人随意进言。下级的有关部门虽然知道这样的办法不合适,也不敢就此制止,反过来要威逼当地老少,去试一试可否实行。如果施工难度看起来还有一些可能的话,仍然会兴起工役,官吏们仍然会顺从。如此一来,都认为是陛下故意的兴起工程,对国家来说是浪费财物,对民间来说夺去了农民耕作的时间。最终,堤坝防线一开,水离开过去的河道,即使找出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把他的肉吃了,对百姓有何什么好处呢?我不知道朝廷何苦要这样做?


【1】宵旰:xiāogàn,指勤于国政、日夜辛劳。唐朝韩偓《感事三十四韵》:焦劳皆实录,宵旰岂虚传。

【2】祠部:北宋前期设判部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主管祠祭、国忌、休假日期,掌僧尼、道士、女冠、童行名籍,颁发度牒。通过高价出售度牒,增加财政收入,获得度碟的僧侣则可以免税、免徭役。尤其是南宋以后,度牒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古役人,必用乡户。今者徒闻江、浙之间,数郡顾役,而欲措之天下。单丁、女户,盖天民之穷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杨炎为两税,租调与庸既兼之矣,奈何复欲取庸?万一后世不幸有聚敛之臣,庸钱不除,差役仍旧,推所从来,则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钱,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与?计愿请之户,必皆孤贫不济之人,鞭挞已急,则继之逃亡,不还,则均及邻保,势有必至,异日天下恨之,国史记之,曰“青苗钱自陛下始”,岂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谓至矣。今欲变为青苗,坏彼成此,所丧逾多,亏官害民,虽悔何及!


从古以来,从事劳役的人,都用乡户。现在听说,江、浙之间,有几个州有雇人代役的案例,还要把这种办法施行于天下。独子户、没有男丁的女户,这些是天下百姓中穷苦的人啊,而陛下首先要役使他们,皇帝拥有四海的财富,竟对这些人不加怜悯、抚恤!


自从唐朝宰相杨炎制定两税法后,原来的租庸调制已经都包括在内了,怎么又想从中赚取劳役钱?万一后代不幸有搜刮钱财的臣子,租庸的钱不扣除,差役的事照做,以此追查,谁来担当其中的罪责呢?


青黄未接的时候,给农民发放贷款赚取利息,在以前就是禁止的。现在陛下开始设立青苗法,每年都照常执行。虽说不许强迫借给农民贷款,但几代之后,暴君和贪官的出现,陛下能保证得了吗?估计那些愿意申请青苗钱的民户,一定都是孤弱、贫穷无法生活的人,用鞭打来催债都很难还,接着是逃亡,人不回来,就摊派给邻居和担保人,这是势所必然的,将来天下人恨这事,国史会记载此事,说“青苗钱是从陛下开始收取的”,难道不可惜吗!而且现在施行的法律,已经极好了。如果要变为青苗法,破坏那一种,确立这一种,损失的则更多,亏损官府、危害人民,(到那时)即使后悔也来不及了!


【1】乡户:在宋代特指有恒产的平民,主要是地主,多充官府职役。 《宋史·食货志上五》:役人必用乡户,为其有常产,则自重。


【2】杨炎:唐朝德宗朝宰相,古代经济学家,创建两税法。


【3】两税: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更加严重。朝廷将地税、户税等各项繁杂的税收统一,分夏季和秋季征收,合称两税。


【4】租庸调制:以均田制为基础推行的赋税制度,在唐朝安史之乱前实习。


【5】青苗钱: 宋代在庄稼青黄未接时发放的农业贷款。



昔汉武帝以财力匮竭,用贾人桑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于乱。孝昭既立,霍光顺民所欲而予之,天下归心,遂以无事。不意今日此论复兴。立法之初,其费已厚,纵使薄有所获,而征商之额,所损必多。譬之有人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则隐而不言;五羊之获,则指为劳绩。今坏常平而言青苗之功,亏商税而取均输之利,何以异此?臣窃以为过矣。议者必谓:"民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陛下坚执不顾,期于必行。此乃战国贪功之人,行险侥幸之说,未及乐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愿陛下结人心者,此也。


从前汉武帝因国家财力枯竭,便使用商人桑弘羊提出的均输法。均输法是与时代息息相关的一种经济制度,“买贱卖贵”四个字实在难以概括它的意思。简单来说,西汉每一个郡国应向朝廷贡纳物品,而运输过程人力物力消耗巨大,且各国上贡的物品有可能是劣物,都抵不上运费消耗的成本。因此,朝廷规定,当地上交的贡品应按照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品,上交给均输官,均输官再运输到各个地区高价出售,这其中就涉及到了供给需求的一个经济学原理。这样的措施呢,既可以促进物资的流通,节省朝廷调度的消耗,也可以通过出售上贡的物品增加财政收入。不过,随着法制的施行,这个法律也存在了一些问题。所以,苏轼说:


这一制度实行以后,当时的商人们都停止来往商品交易,没有交易之后,人们还是需要物品啊,导致盗贼更加猖獗,几乎酿成乱事。汉昭帝登上帝位后,执政的大臣霍光顺应民心、取消均输法,使天下归心,再没有出现乱事。想不到今天桑宏羊提出的这种理念又兴起了。我观察,这种法制在最开始,所花费的钱财已不少,纵然能有一些收获,能征收一定商税,但所受的损失必然很多。例如有人为主人畜牧,用一头牛换来五只羊。失去一头牛,就隐瞒不说;获得五只羊,却指为功劳。现在毁弃平常的法律,而只说青苗法的功绩,损害商税而只看到均输的利益,和这个有什么区别呢?我以为是这是法制的过失。当然,反对的人也会说:“百姓乐于见到成功,却难于开始。”所以陛下不顾舆论,坚持这种做法,一定要实行下去。这种做法就像战国时代那些贪功的人,做一些冒险的事情想要侥幸成功,不等到事情的成功,怨恨就已经起来了。综上所述,我希望陛下维系人心,而不是更改法制,使酿成乱事、损失利益。


【1】桑羊:指西汉时期大臣、商人桑弘羊。推立“均输法”。


【2】均输法:西汉每一个郡国应向朝廷贡纳物品,而运输过程人力物力消耗巨大,且各国上贡的物品有可能是劣物,都抵不上运费消耗的成本。因此,朝廷规定,当地上交的贡品应按照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品,上交给均输官,均输官再运输到各个地区高价出售。这样的措施呢,既可以促进物资的,节省朝廷调度的消耗,也可以通过出售上贡的物品增加财政收入。不过,随着均输法的推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3】孝昭:指汉昭帝刘弗陵,由于即位年龄较少,由霍光、桑弘羊等执政。



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薄厚,不在乎富与贫。人主知此,则知所轻重矣。故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爱惜风俗,如护元气。圣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齐众,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于迂阔,老成初若迟钝。然终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丧大也。仁祖持法至宽,用人有叙,专务掩覆过失,未尝轻改旧章。考其成功,则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则十出而九败;以言乎府库,则仅足而无余。徒以德泽在人,风俗知义,故升遐之日,天下归仁焉。议者见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举,乃欲矫之以苛察,齐之以智能,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浇风已成。多开骤进之门,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从跬步可图,俾常调之人举生非望,欲望风俗之厚,岂可得哉?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简易为法,以清净为心,而民德归厚。臣之所愿陛下厚风俗者,此也。


第二段,尊重风俗。苏轼说:国家存亡的原因,在于道德的深浅,不在于强大和弱小;朝代长短的原因,在于风俗的厚薄,不在于富裕和贫穷。君主如果懂得这些,就会知道改革的轻重。所以我希望陛下,崇尚道德、使当下风俗淳厚,不希望急于有功绩而贪求富强。爱惜尊重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礼节,就像保护身体的元气一样。圣人不是不知道严苛的法律可以使民众齐心,勇敢强悍的人可以成事,忠诚厚道的人过于迂腐,老成的人看似迟钝。但始终不用勇敢强悍的人代替忠诚厚道、老成的人原因,正是知道代替之后,得到了很少,丧失的东西会更多。


仁宗皇帝执法极为宽大,用人知道分寸,会体谅臣下的过错,从不轻易变更旧的法规。考核官员的政绩,未必一定要求官员做到尽善尽美。就拿用兵来说,即使十次出兵九次失败;拿府库来说,即使仅能够日常开支而没有剩余,仁宗的恩德依然在天下百姓心中,所以先皇逝世的时候,天下人都知道于他的仁德。当时,有意见的人看到仁宗皇帝晚年官吏较多、因循守旧,认为没有效率,就想用严苛的考察制度来纠正,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来整顿,所以招来一批新进有勇气的人,以求快速取得功效。但还没有看到成效,好处,浮躁的风气就已经养成了,开了很多骤然晋升的门道,使有些人从中得利,仅仅努力一小步,就登上了公卿和侍从之臣的地位,使按照常规升迁的人终生难于期望。近年来,纯真敦厚的人越来越少,投机取巧的人越来越多。请陛下慎重的思考,以简易作为施政之法,以清净作为施政之心,而使百姓的道德归于淳厚。综上所述,这就是为什么我希望陛下尊重风俗



祖宗委任台谏,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言及乘舆(shèng yú),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zhé)奸臣之萌也。今法令严密,朝廷清明,所谓奸臣,万无此理。然养猫以去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狗以防盗,不可以无盗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万世之防?臣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公议所与,台谏亦与之;公议所击,台谏亦击之。今者物论沸腾,怨讟(dú)交至,公议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臣之所愿陛下存纪纲者,此也。


第三段,保存法纪。苏轼继续说:祖宗任用御史和谏官,从没有把敢于说话的人治罪。即使小小有所责罚,不久后就会提拔他们,允许他们将知道的事务上奏,即使涉及到自己的上级。说到皇帝,皇上就要端正颜色地听取;有关朝廷的事,那宰相就得等候处理。当然,御史和谏官不一定都贤能,他们所说的也不一定都对,但需要让他们养成敢于说话的勇气,给予他们说话的权利,并且要用他们的行为来警告某些官员想成为奸臣的想法。


但现在呢,看似法令严密,朝廷清明,都说没有奸臣,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呢?养猫是为了消灭老鼠,不能因为看似没有老鼠,就去养不捉老鼠的猫;养狗是为了防小偷,不能因为看似没有小偷就养不叫的狗。同理,御史和谏官是为了监督官员,不能因为看似没有奸臣,就养不说话的御史吧。


因此苏轼说,陛下岂能不想想祖宗设立御史的用意,对后代子孙和天下负责呢?我听到一些老臣的议论,说御史谏官说的话,往往跟随众人的意见。众人赞同,御史谏官也赞同;众人抨击,御史谏官也抨击。现在舆论沸腾,各种怨恨的话都有,众人是怎么看到的,御史谏官是怎么做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我恐怕从此以后,这种跟风的习惯成了风气,都为执政大臣和自己的朋友说话,直到君主被孤立的一天,法纪全被废除的一天,到那时,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综上所述,我希望陛下能重视法纪,重视御史和谏官的权利。


通过以上长篇大论的奏折,我们看出苏轼本人对王安石变法颇有意见,他反对用激进的制度代替平稳的制度,反对施行一些看似对百姓有好处实际上隐患较多的青苗法、均输法等等,并且他对于朝廷一些部门运行也有着自己的看法。


【1】台谏:御史和谏官。


【2】乘舆:天子和诸侯所乘坐的车子。这里代指皇帝。


【3】廊庙:指殿下屋和太庙。这里代指朝廷。


【4】怨讟:dú,指怨恨、诽谤。



轼见安石赞神宗以独断专任,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恒专任管仲而霸,燕哙(kuài)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为问,安石滋怒,使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通判杭州。


高丽入贡,使者发币于官吏,书称甲子。轼却之曰:"高丽于本朝称臣,而不禀正朔,吾安敢受!"使者易书称熙宁,然后受之。时新政日下,轼于其间,每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安。


苏轼看到王安石辅助神宗时,处理事务往往独断专行,便借助给进士考试出题目的机会,出了一道策问题:晋武帝平定东吴因独断而成功,前秦苻坚进攻东晋因独断而导致淝水之战失败、最终灭亡,齐桓公专任管仲成就霸业,战国燕王哙专任子之造成燕国大乱,为什么事情看似相同,效果却相反呢?看到这样的题目后,王安石大怒,叫御史谢景温论奏苏轼的过失,谢景温诬告苏轼回川葬父时贩盐,但彻底地审查之后没有得到什么结果。


熙宁四年(公元1071),36岁的苏轼还是主动请求,到外地任职,任杭州通判。当时,高丽王朝前来进贡,使者向官吏分送见面的礼品,书函上使用的是甲子纪年。苏轼拒绝礼品,并说道:“高丽对本朝称臣,书函上却没有本朝的年号,我怎敢接受!”使者更换了写有熙宁年号的书函,然后才接受。随着王安石变法中新的法令纷纷颁布,苏轼在担任杭州通判期间,常常设法使这些新法有利于百姓,使百姓得以安宁。


【1】晋武:指西晋武帝司马炎,曾平定东吴,统一三国。


【2】苻坚:十六国时期前秦皇帝,曾举百万大军南征东晋,在淝水之战中惨败,不久后卒于非命。十年后,前秦灭亡。


【3】齐桓:指春秋时期齐桓公,使用管仲振兴国力,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4】燕哙:指战国时期燕国大王哙,哙重用子之 ,导致国家大乱。


【5】谢景温:王安石变法支持者。《续治通鉴长编》记载:谢景温诬陷苏轼回川葬父时贩私盐。古代官盐是重要的财政收入,贩私盐在历朝历代基本都是违法的。


【6】杭州:熙宁四年(公元1071),36岁的苏轼主动请求到外地任职,担任杭州通判。这是苏轼第一次在杭州任职。他与历届太守关系都比较好。



徙知密州。司农行手实法,不时施行者以违制论。轼谓提举官曰:"违制之坐,若自朝廷,谁敢不从?今出于司农,是擅造律也。"提举官惊曰:"公姑徐之。"未几,朝廷知法害民,罢之。


有盗窃发,安抚司遣三班使臣领悍卒来捕,卒凶暴恣行,至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杀人,且畏罪惊溃,将为乱。民奔诉轼,轼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散卒闻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


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39岁的苏轼被改任密州知州,在担任密州知州期间,司农寺实行自报财产的手实法。于是,担任知州的苏轼对负责此事的提举官说:“违反诏令的罪责,如果出自朝廷,谁敢不服从?现在却出于司农寺,这是擅自制定法令。” 提举官吃惊地回答说:“你可以晚一点推行新法。”不久后,朝廷知道这一法令有害于百姓,果然撤销了它。


后来,听说有强盗作案,安抚司派三班武官,带领骄悍的兵卒来捕捉,兵卒凶暴横行,诬陷百姓藏有宫禁之物,进入百姓人家争斗杀人,而后畏罪逃散。知情的百姓赶紧告诉了苏轼,苏轼把控诉书扔在地上不看,说:“情况不至于你说的这样。”逃散的兵卒听说了这件事,稍为安心,苏轼再慢慢地派人将他们招引出来,然后使他们伏诛。


这是《宋史》记载的苏轼在密州期间的政绩。我们熟知的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等名句...都是在山东密州任职期间所作,当时苏轼年40岁左右。


【1】密州:辖区大致相当于今山东省淮坊市诸城县级市。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39岁的苏轼被改任密州知州。


【2】司农寺:熙宁三年,废制置三司条例司后,由司农寺主持推行青苗、免役、农田水利、保甲等新法,并考核升黜诸路提举常平官。


【3】手实法:是各地百姓根据官定格式自行申报自家田产、财产等家业,朝廷再根据各地汇总的情况分摊各户应纳钱额,不实行的以违反诏令论罪。


【4】三班使臣:对三班院的大小使臣统称。一般由武将担任。


【5】密州生涯:熙宁七年1074年11月/39岁—熙宁九年1076年/41岁。苏轼在此创作《江城子 记梦》以不思量、自难忘怀念亡妻;《江城子 密州出猎》以老夫聊发少年狂表达了抗敌的主张;《水调歌头 明月几时有》表达对亲人的思念。可以说,密州生涯是苏轼人生的第一个创作高峰期。



徙知徐州。河决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汇于城下,涨不时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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