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妻子同村主任多次发生性关系

玉竹加盟网 2023-06-15 06:16:21

【导读】近日,菏泽的小许称在外打工期间,妻子同五旬的村主任多次在自己的家中发生性关系,且妻子因此怀孕已有两个多月。小许说自己娶妻花了10多万元,村主任老婆手中握有其丈夫同自己妻子的各种聊天记录。目前,警方和纪委已介入调查。​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单纯的出轨,一夜情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并不是犯罪。《刑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只有重婚罪。其定义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一般认为,构...


近日,菏泽的小许称在外打工期间,妻子同五旬的村主任多次在自己的家中发生性关系,且妻子因此怀孕已有两个多月。小许说自己娶妻花了10多万元,村主任老婆手中握有其丈夫同自己妻子的各种聊天记录。目前,警方和纪委已介入调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单纯的出轨,一夜情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并不是犯罪。《刑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只有重婚罪。其定义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一般认为,构成重婚罪至少要求双方已经做了婚姻登记,或至少得构成“事实婚姻”关系。所谓的“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客观上虽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


​其中,“同居”即要求双方一起共同生活不是暂时的,而是具有长期性。本案中的涉事村主任和小许的妻子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看他们两人是否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当然,从婚姻法律的角度来讲,对于一方婚内出轨,且与他人已经生子的行为,一般在审判中会认为是“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之一,小许如果以诉讼手段同妻子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是会判决离婚的。


​在离婚的同时,作为离婚的无过错方,小许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自己的妻子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对此,《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赔偿。


​虽然单纯的出轨、一夜情并不符合前四项的规定,但这种过错是符合“其他重大过错”情形的,这是《民法典》较之前《婚姻法》新增的规定,目的就在于保护离婚时的无过错方。


​不过,对于小许娶妻时花的10多万元,即便其中有彩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前是无法讨回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在离婚时请求对方损害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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