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出借账户炒国债逆回购,成交2.6亿元被罚3万元

玉竹加盟网 2023-06-15 03:31:07

【导读】【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安徽证监局开出两张违法出借账户罚单,出借人90后王某邦被罚款3万元,借用账户的付某新被罚款10万元,账户累计交易股票和国债逆回购高达2.61亿元。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邦1990年3月出生,付某新1969年10月出生,两人均为安徽省亳州市人。经查明,“王某邦”国元证券账户开立于2011年4月29日,开户预留手机号码为付某新所用手机号码,自账户开立日至2022年10月13日(安...


【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安徽证监局开出两张违法出借账户罚单,出借人90后王某邦被罚款3万元,借用账户的付某新被罚款10万元,账户累计交易股票和国债逆回购高达2.61亿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邦1990年3月出生,付某新1969年10月出生,两人均为安徽省亳州市人。经查明,“王某邦”国元证券账户开立于2011年4月29日,开户预留手机号码为付某新所用手机号码,自账户开立日至2022年10月13日(安徽证监局调查日),王某邦将该账户出借给付某新使用,“王某邦”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于付某新,账户交易决策及下单者均为付某新。


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13日,付某新使用“王某邦”账户累计买入股票95.13万股,买入金额1204.97万元,累计卖出股票130.91万股,卖出金额1587.51万元,买卖股票总成交金额2792.48万元;国债逆回购232.78万手,成交金额2.33亿元,账户总成交金额2.61亿元。


对此,安徽证监局表示,王某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的行为。对王某邦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付某新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违反规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对付某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责编:王时丹审校:陈筱娟审核:李震监制:万军伟


上一篇:董事长雇人拉高股票,辩称是“市值管理”?证监会出手,罚没近亿元

下一篇: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甘化科工董事长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免责声明:该文由项目方自行发布,玉竹加盟网仅作为信息展示平台,以上信息不代表玉竹加盟网的观点和立场。市场存风险,投资需谨慎!

我要咨询

 免费咨询微信:yuzhuw666

请填写或选择常见问题

  • 项目很好,请尽快联系我详谈。
  • 请问我所在的地区有加盟商了吗?
  • 我想详细的了加盟流程,请联系我!
  • 留下邮箱,请将详细资料邮件给我
  • 代理/加盟鱼你相伴能得到哪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