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有网友反映,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第一中学校园内惊现大型犬数只,散养于校内,养犬人未按规定进行城市养犬审批,据了解,已发生多起学生被咬事件。6月8日,双牌县第一中学作出回复:校园内养犬伤人一事,情况基本属实。学校回应校内数只大型犬咬伤学生据了解到两位养犬户非校内的教职工,是学校小区的外来住户。学校就校园内住户养犬一事与当事人进行了交涉,责令其在三日内自行处理,其置若罔闻,变相将狗关到山上杂房内规避...
近日有网友反映,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第一中学校园内惊现大型犬数只,散养于校内,养犬人未按规定进行城市养犬审批,据了解,已发生多起学生被咬事件。6月8日,双牌县第一中学作出回复:校园内养犬伤人一事,情况基本属实。
学校回应校内数只大型犬咬伤学生
据了解到两位养犬户非校内的教职工,是学校小区的外来住户。学校就校园内住户养犬一事与当事人进行了交涉,责令其在三日内自行处理,其置若罔闻,变相将狗关到山上杂房内规避检查。
现已查明,校内有两条狗,一条是袁某饲养的大型宠物狗;一条是唐某收养的6年“流浪狗”。其中唐某的“流浪狗”是大型猛犬,有一定的攻击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大家对于猫猫狗狗的饲养,日益成为生活中情感陪伴的重要需求。公民有养犬的自由,但如何文明养犬,怎样与宠物和谐共处,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
在这起大型犬咬伤学生的事件中,被咬伤学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向两位养犬户请求赔偿。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饲养的动物未实际咬伤他人,仅作出危险性攻击动作,使人受到惊吓跌倒受伤,动物饲养人也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饲养人应注意做到依法、文明饲养,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约束和管理,勿将动物放在公共空间,避免潜在危险发生。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和控制,外出时采取狗链、狗笼、嘴套等安全措施,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合,以免引起宠物的应激反应,主动防范宠物侵害后果的发生。
免责声明:该文由项目方自行发布,玉竹加盟网仅作为信息展示平台,以上信息不代表玉竹加盟网的观点和立场。市场存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