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上司通奸与办公室摆花草,哪个危害大?

玉竹加盟网 2023-06-14 23:29:27

【导读】和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与办公室摆花草哪个危害大?一道送分题!不管是按照常识还是按照法律上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两者的危害和两者的的处罚,相信网民可以一目了然,但现实却往往让人很尴尬。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下称“黄岩公安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某某,并成功拍到了周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并将相关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随后池文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拘留原因是池...


和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与办公室摆花草哪个危害大?


一道送分题!不管是按照常识还是按照法律上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两者的危害和两者的的处罚,相信网民可以一目了然,但现实却往往让人很尴尬。



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下称“黄岩公安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某某,并成功拍到了周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并将相关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随后池文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拘留原因是池文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周某某承认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违纪行为,但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对他予以处分。目前,周某某已被调离黄岩公安分局,任黄岩区某局副局长。


首先我坚决支持对该公安民警的处罚,因为他的行为确实触犯了侵犯隐私,并且他自身作为公安干警,利用公权力动用一般人无法动用的技术手段跟踪、监视,想想都让人害怕,作为普通人还有安全感和隐私可言?


但也不能因为该民警的违法行为而忽略该副局长的违纪行为,前不久某委就因为教师办公室里摆了花花草草和散文书而发通报;可这个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某公安局副局长被采取的惩戒措施竟然是调离公安局,继任黄岩区某局副局长。


这样的处理结果很难让人信服,要问的是当地有关部门是如何得出“未造成不良影响”这个结论?


党纪党规写的清清楚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及严重的,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


官方回应周某某之所以没有被处罚,是因为周某和林某的不正当性关系并未广泛传播,亦没有导致家庭破裂,并未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并未予以处分。


这样的逻辑既伤害了有关部门的公信力,也侮辱了网民的智商。


一是也许曾经可能是没有广泛传播,但经媒体曝光后,现在全国都知道了,算不算广泛传播?


二是未造成不良影响?是不是当地有关部门对不良影响有什么误会?损害公信力不算不良影响?破坏他人家庭不算不良影响?难道非得不正当关系的当事人到单位大吵大闹才属于不良影响?而如果涉事女性是军婚,这完全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


退一万步说,就算涉事女性是普通女子,该副局长从道德和纪律上,也不具备继续担任领导干部的资格。我党任用干部一向讲究的是德才兼备,德在前,才在后。这样公然违背社会公共良俗的行为,还能继续在领导岗位“发光发热”吗?


三是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与他人保持着不正当关系,背后有没有牵涉到利益输送?有没有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来获取不正当利益?就算双方确实是纯洁的男女关系,但经媒体曝光后,对当地党和政府的声誉是不是有很大的损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纪党规面前,党员干部亦要人人平等。因为执纪和执法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讲究公平公正,讲究规范!


任何一次不规范、不公正的执纪和执法行为,都会影响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和信心,也等于给当事人签署了一张以后向你索要公平正义的期票。



还好值得庆幸的是,经媒体曝光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传来了最新消息,经黄岩区委同意,黄岩区纪委决定对周某某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黄岩区委决定暂停周某某履行职务。


而要追问的是,是不是每次都要靠媒体曝光才能换来公平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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