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老徐上个月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老徐的工资是32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60元。可现在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是2590元吗?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最多可打“八折”,但同时也不能低于所...
老徐上个月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老徐的工资是32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60元。可现在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是2590元吗?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最多可打“八折”,但同时也不能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试用期工资的“托底线”。
像案例中的老徐,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工资是3200元/月,试用期工资是2560元/月。
这个时候试用期工资低于了本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590元,是不合法的,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还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那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不能随意打折。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原标题:《【民企法务微窗】试用期工资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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