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辅警扬言“弄死你”,调岗并调查!不服从执法的市民需要咋处理?

玉竹加盟网 2023-07-04 18:45:57

【导读】原标题:辅警扬言“弄死你”,调岗并调查!不服从执法的市民需要咋处理?你是否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你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时,被交警拦下并进行劝导,而你却不愿意配合,甚至和交警发生争执?如果是这样,你可能会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或者觉得交警太过于刁难。但是,如果交警因为你的不配合而情绪失控,甚至对你做出过激言行,比如说“我弄死你”,你又会有什么感受呢?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在山东聊城东阿县,一...


原标题:辅警扬言“弄死你”,调岗并调查!不服从执法的市民需要咋处理?


你是否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你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时,被交警拦下并进行劝导,而你却不愿意配合,甚至和交警发生争执?如果是这样,你可能会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或者觉得交警太过于刁难。但是,如果交警因为你的不配合而情绪失控,甚至对你做出过激言行,比如说“我弄死你”,你又会有什么感受呢?



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在山东聊城东阿县,一名女辅警因为一名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女子不听劝导而大发雷霆,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女辅警为什么会情绪失控?她做出过激言行有没有违法?东阿交警大队又是如何处理这件事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地了解一下。


根据东阿交警大队发布的情况说明,2023年6月23日下午,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在文化街与府前街路口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规范佩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16时许,辅警史某某(女)发现贺某某(女)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遂上前对其进行提醒劝导。贺某某拒不配合劝导,与史某某发生争执及肢体冲突,造成史某某手部擦伤,史某某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言行,被共同执勤的同事及时制止。



目前,史某某已被调离一线辅助执法岗位并配合调查处理。


据目击者称,当时交警拦下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因为其未按照规定佩戴头盔。交警和被拦女子讲道理,但被拦女子不愿配合执法,有一名女辅警情绪激动言语激烈称“我弄死你”,还准备踢踹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之后,此名女辅警被其他交警劝离。整个过程被路人拍摄并上传到网络,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网友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不一,有的网友认为女辅警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她不仅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对市民进行了侮辱和威胁,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有的网友则表示理解女辅警的情绪失控,他们认为女辅警也是人,也有情绪波动,可能是因为工作压力大或者遇到了不讲理的市民而导致情绪失控,应该给她一个改正的机会。还有的网友则认为这件事情没有那么严重,只是一场误会,双方都有责任,应该互相理解和包容。


无论如何,女辅警对市民做出过激言行是不应该的,这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形象和声誉,也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女辅警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素养,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进行劝导教育,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同时,作为一名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女子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配合交警的执法工作,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不要激化矛盾和对抗。


东阿交警大队对此事的处理也值得肯定,他们及时发布了情况说明,对涉事女辅警进行了调岗并配合调查处理,并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民辅警执法执勤行为。这样的态度和措施体现了公安机关对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视和解决问题的决心,也有利于消除群众的疑虑和不满。


最后,在此提出一些引发讨论的问题:你认为女辅警做出过激言行有没有违法?如果违法了,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你认为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是否应该被交警拦下并进行劝导?你认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


该事件在网络曝光后迅速发酵,引起热议。同时,对官方处理褒贬不一。有的认为,调离一线岗位处理太轻,应直接开除。有的认为辅警太猖狂,这属于威胁群众,不能这样就完事。甚至有人假设,万一她以后报复真弄死市民了怎么办?可以说对处理不满的声音五花八门。当然,也有不少网民持反对意见,认为不戴头盔、不配合调查不应该,不能事情一捅到网上就不能正确处理等等。



对辅警处理的法理依据


事件事发山东,该辅警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应依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有关条款进行。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警务辅助人员在工作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警务辅助人员在工作中违法违纪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该事件中,史某某执法中言行不当,理应受到应有处理。但其不当言行与被执法人拒不配合劝导,不服从执法有直接关系。为此,官方做出先调离岗位再配合调查处理适当,并无不妥,尽管网络反对声音不断,但不应受到舆论左右。



被执法人贺某某是否应担责


贺某某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依据规定应该正确佩戴头盔。但在其未佩戴头盔且辅警予以劝导制止的情况下,不服从执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八十九条有关规定,应该处以警告或五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拒绝接受罚款时可以扣留其电动自行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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