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一起关于“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元”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事件的起因是卖菜摊主姜某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采购了一批姜、菠菜和青椒,用于售卖。然而,这批菜品经过行政机关的抽检后发现存在农残超标问题。尽管该批菜品的销售额仅为198.4元,获利仅21.05元,行政机关却对其作出了罚款55000元,并额外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认为姜某蔬菜摊...
近日,一起关于“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元”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件的起因是卖菜摊主姜某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采购了一批姜、菠菜和青椒,用于售卖。然而,这批菜品经过行政机关的抽检后发现存在农残超标问题。尽管该批菜品的销售额仅为198.4元,获利仅21.05元,行政机关却对其作出了罚款55000元,并额外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认为姜某蔬菜摊销售的姜、菠菜和青椒虽然经检验不合格,但这些产品是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的,姜某有理由相信进货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且姜某蔬菜摊销售的这批姜、菠菜和青椒的总销售收入仅为198.4元。因此,法院认为在该案中,行政机关没有考虑到姜某蔬菜摊是首次违法行为,没有主观故意,并且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对于姜某蔬菜摊而言,罚款过重,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处罚明显不当。
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西工法院通过西工区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中心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尽管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最终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随后,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二审法院驳回了复议申请,维持了原裁定。
针对此事件,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6月30日上午回应中国新闻周刊称,已向上级部门汇报,目前区政府和洛阳市监局都已关注此事,将在对此事统一回复后作出情况说明。具体细节暂时不方便透露。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等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物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将受到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这起事件引发了对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的关注。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需要权衡处罚与教育的平衡,确保行政机关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同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审慎、公正地进行处罚。同时,行政机关也应该在管理过程中遵守比例原则,不可盲目执行惩罚,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进行合理决策和处理。
免责声明:该文由项目方自行发布,玉竹加盟网仅作为信息展示平台,以上信息不代表玉竹加盟网的观点和立场。市场存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