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杀妻冰柜藏尸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朱晓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无疑是最近两天最让人感到大快人心的消息了。论案件之恶劣,朱晓东可以说百死莫赎,以朱晓东为名的这节“人性课”可能不是一句“人人得而诛之”就能概括的。一件惨案的发生,不仅是一家一姓的悲哀,实在是整个社会的损失。让我们来一起回忆一下这件惨案。案件回顾这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案件发...
“杀妻冰柜藏尸案”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被告人朱晓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无疑是最近两天最让人感到大快人心的消息了。
论案件之恶劣,
朱晓东可以说百死莫赎,
以朱晓东为名的这节“人性课”
可能不是一句 “人人得而诛之”就能概括的。
一件惨案的发生,
不仅是一家一姓的悲哀,
实在是整个社会的损失。
让我们来一起回忆一下这件惨案。
案件回顾
这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案件发生在2016年10月17日上午。当日,朱晓东在家用手扼住妻子杨俪萍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将杨俪萍的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三个月后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杀妻动机是因为家庭矛盾。原来,婚后朱晓东有婚外情,并已与第三者交往半年。曾经给妻子写下保证书的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再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在事发后的三个多月里,朱晓东冒充杨俪萍的身份,借微信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转移杨俪萍个人资产数万元,使用被害人钱款、身份证,多处旅游、与异性开房约会等,肆意挥霍享乐,无悔罪表现。
此案在2018年8月23日一审判决朱晓东死刑,后提出上诉。2019年7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少网友对于本案的一审、
二审都存在很大的疑问,
今天乐乐也来跟大家一起来扒一扒该案的细节。
乐乐普法
临时起意和预谋杀人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的主观心里状态,是故意杀人罪的酌定的量刑情节。
预谋杀人说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在量刑时一般是重于临时起意的杀人行为。
本案中,朱晓东到案否认自己是预谋杀人,但不以被告人供述来认定主观心里状态。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存在预谋杀人。
主要的事实依据如下,例如:
其曾购买了两本犯罪学书籍,其中的作案手法与本案雷同;案发前半个月即订购了冰柜,并安装摄像头监控等。
作案后还能镇定的掩盖犯罪行为,一切表现皆能证明其存在提前预谋。
【法条链接】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判决的上诉期为十天,裁定为五天。
也就是说,在此期限内,因为被告人的上诉,第二审法院会就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的审查。
由于本案的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法院还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朱晓东在实施犯罪行为后的三个月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其在到案后否认自己预谋杀人,属于未真诚悔罪和如实供述罪行。
且该条对于自首的从轻或者减轻情节采用的是可以,是一种任意的从轻、减轻的处罚事由。
朱晓东在犯罪后镇定自若,行为突破底线,最终法院认为其罪行不存在可以从轻的情节。
目前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朱晓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法条链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和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属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下一步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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