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玉竹加盟网 2023-06-28 14:22:44

【导读】今日在网上看到了一篇“警察证过期的判例让我们眼前一亮”的报道,笔者看完后,针对网友支持和反对两派的观点,挑选了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如下:支持的网友(光影豆豆)认为“从国家到个人,都渴望法治,都想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大地。愿望很好,梦也很甜,但如果实现,这可不是耍耍嘴皮子就可以的。学点法律,关注点热闻,关心点时政,最大限度地与时俱进,百益而无一害。尤其是,多读些微信微博里的时评,多些思考,养成围观、转发...



今日在网上看到了一篇“警察证过期的判例让我们眼前一亮”的报道,笔者看完后,针对网友支持和反对两派的观点,挑选了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如下:


支持的网友(光影豆豆)认为“从国家到个人,都渴望法治,都想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大地。愿望很好,梦也很甜,但如果实现,这可不是耍耍嘴皮子就可以的。学点法律,关注点热闻,关心点时政,最大限度地与时俱进,百益而无一害。尤其是,多读些微信微博里的时评,多些思考,养成围观、转发的良好习惯,既帮人又帮己,何乐而不为呢?


不要漠然,不要冷血,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要“各扫门前雪”,因为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现实生活中血的教训够深刻的了。希望我们时刻引以为戒,能够不重蹈覆辙,就算烧了高香、积了大德。”


反对的网友(夹皮沟老铁)认为“这个判决不正确,警官证过期与不再具有警察身份具有本质区别,属于可以说明或补正的小程序瑕疵,不应对实体产生影响。换言之,虽然警官证可以理解为告知当事人执法身份的凭证,但不等于过期即丧失执法权。法官不懂法危害更严重”


那么,法院的判决认定是在吹毛求疵,还是在遵循和履行依法判决呢?从 “法治”的角度来讲,就是程序与实体到底是谁更重要。


笔者认为,该案中执法民警警察证过期,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这说明警察证具有身份证明和执行公务的双重属性。该证上既然明确了有效期限,那么超过了该证规定的有效期限,该证件就自然失去了应有的效力。所以法院的判决从反对网友的网友角度看似吹毛求疵,其实这才是法治执法、司法活动应有的体现。


也许有人会说,案中的被处罚人没有违法吗?案中的警察难道不是警察吗?他不就是证件过期了吗?这对办案有那么重要吗?


如果不遵守程序,那么会出现什么后果呢?笔者曾经看过公安机关的调研,标题是《浅谈公安机关在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一文中提到轻程序的突出表现有“为了抓坏人,抓错了也无所谓;为了顾全大局,侵犯一些人的合法权益也在所难免”等等存在的问题。还有一篇网上的文章,标题是“司法机关不遵守程序约束的现象普遍,重实体轻程序,程序法沦为摆设”中说到,我国以往立法上轻视程序。如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缺少规定监督侦查过程的程序,使得侦查过程容易被暗箱操作,刑讯逼供现象普遍,错案也就无穷无尽。其次是表现在司法过程中。我国近年来已经发现了多起错案,如湖北省佘祥林案、河南省赵作海的冤案,影响之巨大、后果之严重,是审判机关和当事人个人都是无法承受的。还有河北聂树斌案,由于程序上也不能完全经得住考问,导致疑点重重,民意不服。在这些案件中,如果能坚持正当程序,就不会有刑讯逼供,没有刑讯逼供就不会有冤假错案。所以,明显是程序是出现了问题,办案人员故意办冤案、假案、错案,仅有的一些规定也根本不去遵守,这在提倡法治国家的今天是十分不应该的。在刑事、民事、行政的审判中,大量的不遵守审判程序,先判后审,先向上级法院请示再审,行政领导指示代替审判的现象极为普遍,客观上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的案件有增无减。


看到这些,笔者想问,执法程序真的不那么重要吗?


其实程序是否重要,我们不应只看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我们还有注重执法的过程。也就是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


人们几乎没有争议的赞同体育竞技项目应当遵守规则,那么比体育更严肃、更重要、更能够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在程序规则面前就应该打折扣吗?


法治社会认为,程序正义是“看的见的正义”,还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治发展到现代,人们逐渐认识到,无论是执法还是司法活动中,程序保持正义与实体保持正义其实是同等的重要,这时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笔者也曾经从事过警察工作,所以知道并理解警察执法办案的难处和辛苦,但这不能成为执法者和司法工作人员漠视程序的理由。如何规范执法和司法活动,也许就是存在这样对程序有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被处罚者,才能让执法活动


真正得到的规范化操作,可能正是在类似这样对程序较真的场景中才能真正得到倒逼式的成长与提升。对程序较真的公民,遇上尊重程序并能最终以程序是否合法、符合正义,来判定执法效力的司法裁判,才应是现代法治国家社会治理的常态。


法院对违反程序的办案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判决,你对这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精彩的评论。


我是广林说法,欢迎关注、评论、点赞,每天分享一点,希望与你一起成长!


上一篇:还要降价?马斯克:如果人们买不起特斯拉,我们就不算成功

下一篇:人眼看见的最远星星,若出现在30光年外,一秒钟就能烤焦地球

免责声明:该文由项目方自行发布,玉竹加盟网仅作为信息展示平台,以上信息不代表玉竹加盟网的观点和立场。市场存风险,投资需谨慎!

我要咨询

 免费咨询微信:yuzhuw666

请填写或选择常见问题

  • 项目很好,请尽快联系我详谈。
  • 请问我所在的地区有加盟商了吗?
  • 我想详细的了加盟流程,请联系我!
  • 留下邮箱,请将详细资料邮件给我
  • 代理/加盟鱼你相伴能得到哪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