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逃避刑罚多次怀孕——揭秘女毒贩的“护身符”

玉竹加盟网 2023-06-28 12:34:06

【导读】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检察院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谢某某制造毒品案成功获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这本是我国刑事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然而有人却利用这一规定钻法律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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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检察院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谢某某制造毒品案成功获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这本是我国刑事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然而


有人却利用这一规定


钻法律空子


以逃避法律的惩罚


谢某某系怀孕妇女,因制造毒品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为逃避法律责任,谢某某在近5年里,2次怀孕,2次哺乳期,1次流产,现被正式收监。





2014年6月,谢某某将其位于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茧庄村5组4号的家中底楼提供给唐某某、王某某等人制造冰毒5440克,持续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2014年12月23日谢某某被抓获,因其系哺乳期妇女,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后,谢某某逃走。


2019年4月7日,公安机关将在逃人员谢某某抓获,发现谢某某已怀孕三个月,公安机关再次对谢某某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9年12月27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向已怀孕七个多月的谢某某宣布其犯制造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七年,当时的谢某某欣然接受,但就在法院对谢某某执行刑期时,谢某某却不知所踪。


2020年1月12日,公安机关第三次将谢某某抓获并送至监狱服刑。


自以为钻了法律空子就万事大吉的谢某某


最终还是没有逃过法律制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人间有情、法律无情


法律底线不可碰


一旦触碰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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