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虞城法院现"阴阳"判决书 回应:案多出错有可能

玉竹加盟网 2023-06-28 11:51:56

【导读】日前有知情人向中国青年网反映,河南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网上公布出的判决书和实际纸质留档判决书存在出入,两者审理查明金额相差48万。法院对此回应:案子多,出错有可能。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为“(2016)豫1425民初460号”,落款时间2016年6月20日。纸质留档版和网上公布版编号相同,时间相同,但在“审理查明”处,一是借款时间不同,二是借款数额出现48万元...





日前有知情人向中国青年网反映,河南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网上公布出的判决书和实际纸质留档判决书存在出入,两者审理查明金额相差48万。法院对此回应:案子多,出错有可能。


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为“(2016)豫1425民初460号”,落款时间2016年6月20日。纸质留档版和网上公布版编号相同,时间相同,但在“审理查明”处,一是借款时间不同,二是借款数额出现48万元出入。



左为存档版判决书,右为该案公布在网上的判决书


中国青年网记者看到,用于存档的纸质判决书中显示:原告王某称2014年11月13日,被告丁某向自己借款58万元,许诺20天还款;“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20日,被告丁某向原告王某借了10万元。


而记者在网上找到的相同编号判决书为:“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13日,被告丁某向王某借款58万。


纸质和网上两个版本的判决书判决结果相同,均为判决被告丁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王某58万元。


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该案中的被告人丁某目前处于刑拘在逃状态。



左为存档版判决书,右为该案公布在网上的判决书


6月2日记者联系到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其称在开会,通过另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不会出现网上判决书和纸质存档判决书不同的情况。但因为案子多,出错也有可能。


该法院政治部主任告诉记者,网上判决书一般和纸质判决书基本情况是一致的,只是有的涉及个人隐私方面可能不会写上去发网上。而对于该存疑判决书,陈主任称需要去档案室查卷调查核实情况,再根据情况处理判断。


6月2日下午,该法院研究室陈主任主动联系记者称,法院对记者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并告知对于记者所反映的问题已组成由纪检组、审管办等参加的调查组,周一(6月5日)召开审委会,处理结果会及时告知。


此后记者多次联系该法院研究室陈主任,均被告知正在调查。



左为存档版判决书,右为该案公布在网上的判决书


判决书代表司法权威,为何纸质版和上网版存在关键性差异?中国青年网将继续关注。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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